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不公开审理。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或申请不开庭的,或者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庭认为不必要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仲裁不公开审理,开庭不允许旁听,不允许当事人私自录音、录像。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为什么仲裁不公开进行?《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公正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样规定主要由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都涉及到商业秘密。如果在仲裁中实行公开审理的制度,允许案外人参加旁听,允许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就不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他们之间的争议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可言,或者这个商业秘密可以公诸于世,也可协议仲裁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除外。
仲裁不公开进行是国际商事仲裁的通行惯例,也是与诉讼相比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