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过程中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的决定,于1959年1月22日设立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受理国内外海事争议案件的常设仲裁机构。设立时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的几十年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参考国际惯例、尊重合同约定、独立公正地解决海事争议的原则,审理了大量的海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中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其裁决的公正性得到了国内外的肯定,在国内外的航运、保险、贸易、法律等各界赢得了信誉,大大推动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及海上事业的迅速发展。此外,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还应国内外有关企业、公司、机构的要求,热情地提供了大量的无偿咨询服务。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已经出版了几集裁决书和调解书选编。这些出版物是了解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实践的极好参考资料,受到国内外读者的欢迎。中国是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据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一百多个上述公约的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为当事人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免除了后顾之忧。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已经与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海事仲裁委员会及有关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非常珍重与外国友好组织及人士的合作,并将继续努力为促进全球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网址:http://www.cma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