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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相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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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11
    文章页数:[1] 
        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先权商标相同,要先看该商标与在先权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然后从商标的整体结构、读音和含义去判断商标是否相同。在商标审查中,审查人员将按商品(服务)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等实际情况,对“同一种商品(服务)”(如服装与夹克衫互为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服务)”(如茄克核与大衣互为类似商品)、“相同商标”作出判断和裁定。

        相同商标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在视觉上无差别或者差别细微的商标。

        1、文字商标的相同

        文字商标的相同是指在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的情况下,商标的文字、读音、含义相同。

        2、图形商标的相同

        图形商标的相同是指构成商标的图形在视觉上无差别,或者差别细微。

        3、组合商标的相同

        组合商标的相同是指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视觉上无差别,或者差别细微。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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