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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标可以冠以国名、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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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12
    文章页数:[1] 
        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以及指定使用于特殊商品、特殊服务的商标,冠以国家名称、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以及叙述性文字组成的、整体有区别的商标可以核准注册。  

        (一)报刊、杂志商标:例:《中国青年》、《江苏青年报》、《上海青年报》;  

        (二)特殊服务行业商标:  
        1、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天津电视台、NTV(日本电视放送网株式会社)、ATV(亚洲电视台)。  
        2、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  
        3、航空公司:例:中国航空公司、法国航空公司;  

        (三)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如“库尔勒”香梨。  


    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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