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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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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重庆律师在线 日期: 2005-7-12
    文章页数:[1] 
        著作权人除作者外,其他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了除作者外可以成为著作权人的有:“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条明确了其他可以成为著作权人的有:1)公民;2)法人;3)其他组织。

        一、公民。

        这里指的公民是不是作者公民。不是作者的公民可依下列两种法律规定,成为著作权人。

        1、继承。著作权人死亡,其著作权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人;

        2、转让。非著作权人与著作权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通过转让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人。

        二、法人、其他组织。

        法人、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人,有下列叁种途径:

        1、转让。原享有著作权的法人、其他组织,通过转让、抵押等将自己合法享有的著作权给不具有著作权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具有著作权的法人、其他组织依法成为著作权人;

        2、法人、其他组织变更。法人、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而消亡,取得原法人、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的新法人、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人;

        3、破产清偿。法人、其他组织破产,其享有的著作权被依法清偿,获得著作权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成为著作权人。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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