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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张照片公证侵权现场 老板挂老员工肖像赔款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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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3-11-3
    文章页数:[1] 
    本报讯  因用解聘员工的肖像作广告宣传,被公证机关9张照片锁定,龙溪镇锦华大酒楼为此赔款5000余元。记者昨日获知,广东厨师岑沃源从渝北区人民法院撤诉,与老雇主握手言和。
        岑沃源去年被锦华酒楼聘为粤菜部厨师长,受聘期间,酒楼制作了以岑在厨房掌勺烹饪的长1.5米、宽1米的宣传画,悬挂在二楼扶梯两侧,张扬酒楼的海鲜特色。9月,“锦华”负责人解聘了岑,宣传画照挂。
        交涉未果,两个月后,岑委托律师起诉酒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重庆东方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接受委托后,申请市公证处对侵权现场进行公证。11月8日,两名公证员带上数码相机,在酒楼就餐时,从多个角度拍下9张以岑肖像作宣传画的照片,出具了公证书。随后,岑对酒楼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公证书真实有效。10月16日,在法官的调解下,锦华大酒楼立即取下宣传画,并赔偿岑5000元损失。(记者  冉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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