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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证》还分A.B.C.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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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未知 原出处:未知 日期: 2003-12-5
    文章页数:[1] 
      由于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学历条件上仍存在放宽地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与非放宽地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之分,在录取标准上也存在全国合格分数线(240分)与放宽合格分数线(225-239分)的区别,因此,对今年适用不同报名条件和不同合格分数线而录取的考生所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仍按实际进行分类。具体为: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24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此类证书效力无地域限制。

      B类,适用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24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此类人员由于享受了报名学历条件的放宽政策,证书效力受地域限制,即仅能在放宽条件地区任职或执业,以实现放宽条件的目的,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

      C类,适用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225-239分的应试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仍是为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此类人员取得证书的效力亦受地域限制。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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