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之间、个体工商户与帮工、学徒之间发生的争议。5、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